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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到在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从事矿产开采、交易、处理、出口存在可能形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风险,并认识到企业有尊重人权、不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的义务,天铭承诺采纳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CCCMC)发布的《中国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 (以下简称《中国指南》)、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责 管理指南》(三版)(以下简称《OECD 指南》),以及《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以下简称《多德-弗兰克法案》) 关于钨、锡、钽、金(以下简称 3TG)矿产在冲突地区的管理条例,并将其纳入与矿产资源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之中。适用范围为江西天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公司的钨、锡、钽、金、镍、钴、锰、锂、石墨、云母、 铜、铝等矿产供应链。公司始终坚持道德采购,承诺不使用来自冲突地区的矿产资源,也明确要求供应商不得使用来自冲突地区以及违反公司政策的矿产资源。我们致力于仅使用适用法律和法规界定的“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矿产”的矿物。为此, 我们对供应商采取合理的尽职审查以确保他们的产品不包含冲突地区矿产,并要求在需要的情况下提供书面证明。天铭将广泛传播此政策,并且将此政策按照《中国指南》和《OECD 指南》在矿产资源供应链中推行。
负责任矿产资源供应链管理架构
开展负责任矿产资源供应链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可持续发展管
理委员会指导下,由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推进相关规划和业务, 由供应链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和采购部门牵头具体工作落地。此外,公司积极参与负责任矿产资源供应链的公
共协作,与广泛的企业和相关政府单位开展沟通, 如参与责任钴业倡议、负责任供应链倡
议、全球电池联盟等组织的相关工作。
与矿产开采、运输、或交易有关的严重侵权行为
在高风险区域开展采购或经营活动时,天铭既不会容忍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获利于、帮助、
协助或便利任何一方实施:
1. 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在世界劳工组织 1999 年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公约(第 182 号)的
第三节中定义了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其中(d)条款中规定了其中一种形式,即“其性质或是在其中从事工作的环境, 很可能损害儿童的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
2. 任何形式的酷刑、残暴、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3. 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即以惩罚作为威胁榨取的任何个人的,非自愿提供的劳动
或者服务;
4. 其他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如普遍的性暴力行为;
5. 战争罪或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反人类罪或种族灭绝罪;
6. 其他不符合“无冲突规范”的地区的矿物产品,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认定的在刚果民主
共和国采矿造成侵犯人权,环境恶化的矿产原料, 或卢旺达、乌干达等产自刚果矿脉之
矿物。
对严重侵权行为的风险管理
如果天铭有合理理由认为该风险存在,即上游供应商正从实施上条所规定的严重侵权行
为的任何一方进行采购或与该方有关联, 天铭将立即中止或中断与该上游供应商的合
作。
关于直接或间接支持非国家武装团体
天铭不会容忍任何通过矿产开采、运输、交易、处理或出口为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
或间接的支持。通过矿产开采、运输、交易、处理或出口为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或间
接的支持”包括且不限于从非国家武装团体或其关联方购买矿产, 向其进行付款, 或以其他方式为其提供后勤支援或设备等。这些武装团体或关联方:
1. 非法控制矿区, 或以其他方式对运输路线、矿产资源交易地、以及供应链的上游行为主
体进行控制;并/或
2. 在矿区入口、通往矿区沿线或矿产资源交易地非法征税或者勒索钱财或然资源; 并/或
3. 对中间商、出口企业或国际贸易商非法征税或勒索。
对向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风险管理
如果天铭有理由认为,上游供应商从向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任何一方
进行采购或与之存在关系,天铭将立即中止或中断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关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
1. 天铭同意根据以下对公共私人安全武装的风险管理的规定, 杜绝向非法控制矿址、 运输路线以及供应链上游行为主体,在矿址入口、运输路线沿线或矿产交易点非法征税 或索要钱财或矿产,或者向中间商、出口企业或国际贸易者非法征税或进行勒索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
2. 天铭认可,矿址及/或其周边地区以及/或运输道路沿线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的作 用仅是维护法治,包括保障人权、保护矿工、设备和设施安全、保护矿址或运输路线以使合法的开采和贸易不受干扰。
3. 在天铭或天铭供应链上的任何企业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签订了合约的情况 下, 我们承诺或者将规定,在与这类安全武装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将遵守《安全与人权自 愿原则》的规定。尤其是,我们将会支持或采取措施运用筛查政策, 确保已知的实施过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个人或安全武装单位不被录用。
4. 天铭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与中央或地方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共同为如何提高公共安全武装安保费用的透明度、相称性和问责性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
5. 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与当地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开展互动,避免或最大限 度地降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驻扎在矿址给弱势群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小作坊 矿工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供应链上的矿产是通过小作坊或小规模采矿的方式开采出来的小作坊。
对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的风险管理
如果天铭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此类风险,将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具体位置,立即制定、采用和实施上游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风险管理计划,从而第 1 段所示的为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风险得到遏制或降低。如果风险管理计划实施六个月 未起作用,我们将暂时停止或中断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我们发现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存在
有违第 4 段和第 5 段内容的行为的情况下,将采取同样的应对措施。
关于行贿受贿及矿产原产地的欺诈性失实陈述
天铭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提出、承诺、进行或索要任何贿赂,并且抵制索贿, 不会为了掩盖或伪造矿产资源原产地,虚报矿产资源开采、贸易、处理、运输、出口等活动应向政府缴纳的税收、费用和特许开采费而行贿。
关于洗钱
如果天铭有理由认为,存在因开采、交易、处理、运输或出口在矿区入口、运输路线沿线、或上游供应商矿产资源交易地进行非法征税或勒索而得的矿产资源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洗钱风险,天铭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为有效消除洗钱行为做出贡献。
关于向政府支付的税收、费用及特许费
天铭将确保向政府支付所有高风险区域矿石开采、交易、出口相关的合法税收、费用和特许费,并且承诺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位置依照《采掘行业透明度行动计划》(EITI)中各项原则对此类支付进行披露。
对行贿受贿及矿产原产地的欺诈性失实陈述、洗钱及向政府支付的税收、费用、特许费的风险管理
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具体位置,天铭承诺与供应商、中央或地方政府机关、国际 组织、民间社会以及受影响的第三方酌情进行合作,本着在合理的时间跨度内采取显著措施防范或降低有负面影响的风险之目的,对绩效进行改善或跟踪。风险降低措施实施六个月未奏效, 天铭将中止或中断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
关于职业健康与安全
在进行采购或生产时,天铭不会获利于、协助、便利于任何为其直接和/或间接雇员和/或在其生产现场的任何人员提供威胁到生命的职业环境的一方,或从该方处采购或与之存在关联。
关于职业健康与安全的风险管理
如果天铭有合理理由认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威胁到生命的职业环境,或从有该情况的任何一方采购或存在关联,天铭将立即中止或中断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关于童工
在开展采购或开展经营活动时,天铭将不会雇佣低于东道国法律或法规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龄的儿童,不会获利于、协助或为低于东道国法律或法规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龄的儿童就业提供便利,不会从有该情形的任何一方采购或与其有关联。如果东道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规定,最低工作年龄为 16 周岁。
关于童工的风险管理
如果天铭有合理理由认为该风险存在,即上游供应商存在该情形, 或者从存在该情形的任何一方进行采购或与该方有关联, 天铭将立即中止或中断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关于土地权利、排放和小作坊
天铭不参与、不容忍、也不受益于在未获得当地人和土著人自由、预先、知情的同意的土地上开采资源,包括持有法定所有权、租赁权、特许权或许可证的开采商。天铭不参 与、不容忍、也不受益于当地人和土著人的文化和遗产未受尊重和保护,或损害当地人传统文化的开采作业。
天铭不参与、不容忍、也不受益于在非法获得法定所有权、租赁权、特许权或许可证,或违反国内法的土地上开采资源。天铭确保避免给周围土壤、空气和水的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严重违反当地法律法规,包括制造、交易、使用因对生物体高毒性、环境持久性、或潜在的不可逆生态影响而受到国际禁令的化学品与危险物质,或排放砷和汞。
天铭承诺定期评估、降低采矿对土壤、空气、水造成的不利影响。考虑周围土壤、空气和水资源的条件, 采取具有技术、资金可行性与适用性的污染预防方法与技术,尽力避免、降低、控制污染;按照东道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随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并明确记录、公开监测结果;采取控制或减少排放的策略。
天铭同意确保遵守化学品和有毒物质管理适用的法律要求,避免制造、交易、使用因对生物体高毒性、环境持久性、或潜在的不可逆生态影响而受到国际禁令的化学品和危险物质,
其中包括按照最高国际标准严格控制砷和汞的排放,管理氰化物,确保危险物质的处置、贮存和运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确保在过程中无泄漏、无溢溅或以其他形式释放到环境中。
天铭禁止在世界遗产或法定保护区开采资源,以及由此给这些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造成威胁。
天铭具体关注与小作坊或小规模采矿商相关强迫劳动、童工、不安全工作条件、不受控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其他重大环境影响的风险,寻求与开采区的小作坊或小规模采矿商建立生产关系。
关于土地权利、排放和小作坊的风险管理
如果天铭有合理理由认为存在此类风险, 我们将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具体位置, 立即与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一起制定、采用和实施风险管理计划, 从而防范或降低侵害
土地权利、引发重大不利环境影响或与小作坊或小规模采矿商相关的具体风险。
关于冶炼厂/精炼厂
在公司的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中,会识别供应商中的冶炼厂/精炼厂,针对这类供应商的尽
职调查也会额外考察矿产来源、是否有行业认可的资质证书等。在需要的情况下由公司或委
托第三方开展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在合适的时间与渠道进行公开的披露,如 ESG 报告等。